来源: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3日 浏览次数:()
信阳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信阳市市长质量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质量强县(区)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质量奖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全市广大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不断强化全面质量管理,提升质量竞争力,加快建设质量强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信政文〔2022〕49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21-2022年度信阳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信阳市市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市长质量奖)由市政府设立,奖励为建设质量强市作出突出贡献、在全社会具有显著示范带动作用的单位(组织)。2021-2022年度市长质量奖分为市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提名奖,总数量不超过5个,其中市长质量奖不超过2个,提名奖不超过3个。
参评单位(组织)包括信阳市行政区域内农业、制造业、工程建设业、服务业等产业中的优势企业或单位(组织)。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基本条件
1.在信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正常运行3年以上。
2.质量水平领先。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积极实行卓越绩效管理,连续3年自评良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放宽至2年。
3.质量创新能力强。将创新作为提升质量的有效手段,
持续推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4.具有突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上年度营业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位居全市同行业前列。非营利性组织社会贡献突出并获业务主管(指导)部门或登记管理部门推荐。
5.品牌优势突出。依法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二)近三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不符合国家产业、质量、环保等政策。
2.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的。
3.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
4.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出口产品因质量问题导致国外索赔、退货、通报调查,存在严重服务质量问题。
5.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亏损。
6.参加各级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
7.出现严重失信行为且依法被相关单位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8.发生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三、评选标准
市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主要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和《信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评选程序
(一)公告通知。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在市级主要媒体、网站发布2021-2022年度市长质量奖评选公告或通知。
(二)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组织)自愿申报,如实填写申报表。申报单位(组织)应当在本组织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出具申报意见后,向所在地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整理成册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word或wps电子版材料一份)。
申报表电子版可从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scjgj.xinyang.gov.cn/)下载。
(三)初审推荐。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所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初审把关,并报当地政府同意后,将申报材料、初审推荐报告及所在地政府推荐意见一并在2023年6月30日前报送至秘书处。
(四)受理及审查。秘书处在规定时限内对申报单位(组织)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形成市长质量奖受理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对列入市长质量奖受理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组织)提交评审组按照规定进行评审。
(五)评审及审议。专家评审组根据市长质量奖评审标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单位(组织)进行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形成市长质量奖候选名单。经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审议,决定市长质量奖拟奖名单,并通过有关媒体、网站等向社会公示。
(六)审定与表彰。对通过公示的拟奖名单,由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市政府发文公告,并向获得市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组织)颁发奖牌、证书、奖金。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动员。各地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本辖区内各领域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组织)参评市长质量奖。通过市长质量奖评选,让本地区、本行业的优秀组织脱颖而出,选树质量标杆,引导和促进质量管理创新,激励全社会加强质量提升,共同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二)认真审核。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市长质量奖申报初审工作,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要广泛听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方面意见,确保遴选推荐出代表本辖区质量管理最高水平的单位(组织)参加市长质量奖评选。
(三)严守纪律。市长质量奖评选要始终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遵照评审标准和程序,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参评市长质量奖不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借评选之机谋取利益。
联系单位:信阳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100号1415室
邮 编:464000
联系人:易明杰 曾宇涵
电 话:0376-6317376
邮 箱:xyzlqsb2021@163.com
附件:1. 2021—2022年度信阳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组成
2.信阳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2021—2022年度)
2023年3月3日
附件1: 2021—2022年度信阳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组成.docx
附件2:信阳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2021-2022年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