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5日 浏览次数:()
近期,我局按照《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信阳市2020年下半年食品安全抽检实施方案的通知》(信市监办〔2020〕108号)组织了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5大类500批次食品。按照检验结果完成情况,分批次公示。本批完成样品检验202批,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7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验品种、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淮滨县张二嫂小吃店,小笼包,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检出值326mg/kg,标准规定≤100 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光山县小曾热干面店,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1.19×103mg/kg,标准规定≤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河南省全购超市有限公司罗山分公司,小黄花鱼,氧氟沙星检出值74.0μg/kg,规定不得检出。
4.潢川县油条王早餐店,炸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1.16×103mg/kg,标准规定≤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潢川县景山酒店,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1774.2μg/kg,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处置措施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潢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光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罗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淮滨县市场监管局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抽检不合格品种信息表
uploadfile/2020/1117/20201117095517499.xls
2.抽检合格品种信息表
uploadfile/2020/1117/2020111709553495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