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开办企业“一窗通”网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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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4 14:03:51 | 浏览次数: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信阳市推进政务服务“七办一通”

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信阳市推进政务服务“七办一通”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

 

 

信阳市推进政务服务“七办一通”

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问题,完成好省大数据局赋予的“跨省通办”试点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为导向,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省统一受理平台,聚焦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就业创业和便利企业跨地区生产经营,创新政务服务供给模式,从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入手,积极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与邻边接壤、劳动力集中输入输出、东西部协作地区之间实现“跨省通办”,通过全程网办、异地代办、链上核办、自助通办、多地联办、远程导办、信用可办和全程证通等“七办一通”,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满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二、重点任务
 
(一)协调点对点“跨省通办”城市圈。选择信阳市外出务工人员较集中的城市作为“跨省通办”合作单位,重点推出市场监管、社保、医保、公积金、公安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办理。第一批与上海市杨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南京市秦淮区,浙江省嘉兴市,山西省长治市五个城市签订点对点“跨省通办”合作协议。加强与北京、天津、广东、湖北、四川等地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扩大点对点“跨省通办”协作范围。
(二)建设大别山“跨省通办”城市群。加强邻近区域合作,以大别山区域中心城市为协作对象,将通办事项接入通办用户管理平台,统一事项名称、受理材料、办理流程,实现区域合作、多地联动,首批以湖北省黄冈市、孝感市、随州市为协作试点,逐步搭建大别山三省六市“跨省通办”城市群。
(三)探索淮河生态经济带“跨省通办”云联盟。依托淮河生态经济带国家战略,发挥信阳辐射带动作用,探索组建淮河生态经济带豫皖苏鲁“跨省通办”云联盟。云联盟成员之间将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共同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联盟城市之间共享服务事项及办事指南,按办理事项所属地的需求进行收件等,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就近一次办成”。
(四)拓展县乡“跨省通办”基层站。在市政务服务网配置县区“跨省通办”专区,在县(区)政务服务大厅要设置“跨省通办”专窗,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县(区)可延伸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在党政便民服务中心大厅设置咨询、代办、帮办窗口,实现“跨省通办”向县、乡延伸覆盖。
(五)推进省内“全省通办”自主选。依托河南省政务服务统一受理平台,实现与省内各地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实现入口统一及事项申请、过程、结果等数据实时共享,打破区域及层级限制,按照“前端在全省统一受理平台受理,后端分发到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办理”的工作流程,实现申请人在省内自主选择综合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就近申请、属地办理、多渠道领取结果。
(六)编制梳理“跨省通办”一张单。落实全国“跨省通办”事项清单,2021年年底前,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并结合我省工作试点情况,确保75项全国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2021年以后,其余7项全国高频政务服务事项逐步实现“跨省通办”,持续优化已实现“跨省通办”的政务服务事项。编制我市“跨省通办”特色事项清单,以服务人口流动、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产业链高效协同为重点,梳理《信阳市“跨省通办”特色事项清单》,切实满足外出人员旅居养老、婚姻生育、就业创业、医疗社保等服务需求。
(七)规范制定“跨省通办”新标准。市直部门要主动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落实“跨省通办”事项办理模式、推进路径和业务需求,制定“全省通办”“跨省通办”通办业务规则和标准,明确事项名称、业务模式、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结果等要素。建立异地收件、业务流转、问题处理、监督管理、责任追溯等线上线下融合办理的工作机制,实现“异地收件,属地办理”。
 
三、实现方式
 
一是全程网办。对法律法规没有要求到现场办理且申报材料少的政务服务事项,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证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申请人可在异地利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豫事办”APP的“跨省通办”专区进行全流程网上办理。
二是异地代办。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人可在异地政务服务大厅“跨省通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收件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身份核验,通过邮件寄递至属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办理结果由属地专窗寄递或网络送达。
三是链上核办。对申请材料较多、办理流程复杂的政务服务事项,如果申请人没有带齐证件,异地“跨省通办”“全省通办”专窗可通过信阳政务服务区块链系统查询和核验相关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属地部门收到办件后通过区块链系统共享数据信息、提高审批效率。
四是自助通办。对能够全程网办和查询类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人可在异地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利用自助服务终端办理。
五是多地联办。对需要申请人分别到不同地方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改革原有业务规则,整合申请人多地办理流程,改由一地受理申请、各地政府部门内部协同,申请材料和档案资料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共享,实现申请人只需到一地即可完成办理,推动“一件事”的集成跨省联办。
六是远程导办。利用5G+VR等科学技术,开发视频实时连线功能,属地工作人员与办事对象通过线上端口实现网上互联,以不见面、非接触的方式,为企业群众提供远程“面对面”政务服务,贴心“手把手”全程指导,提升群众办事获得感。
七是信用可办。依托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对诚实守信的市场信用主体,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达到办理条件且不会产生严重危害后果的政务服务事项,可以实施告知承诺,申请人提交必备材料或填写相关表格即可办理。
八是全程证通。建立权威高效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依托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协作城市间跨区域数据互认共享,细化办理应用场景,深化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在“跨省通办”中的应用,通过数据共享、证照互认让跨省办事更便利。
 
四、服务支撑
 
(一)开辟“跨省通办”“全省通办”线下服务专窗。在市、县政务服务大厅科学设立“跨省通办”“全省通办”服务专窗,设置醒目标识及导引,完善窗口服务指南,配备工作设备和人员,开展窗口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提供咨询、收件、代办、帮办、转办、发证等服务,构建便利快捷的物流和支付渠道。各部门要选派专人负责跨区域业务办理工作,主动共享和使用政务服务数据,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受理要件。
(二)设立“跨省通办”“全省通办”线上服务专区。市、县(区)政务大数据机构和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确保实现与省统一受理平台对接,加强“跨省通办”“全省通办”线上业务、数据共享等技术支撑。在信阳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设立“跨省通办”“全省通办”专区,作为事项办理总入口,采用“线上受理、视频验证+线下代办、快递送达”模式,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在线上服务专区公示“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各类清单,加大对该项工作的宣传、引导;推动“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向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延伸,逐步丰富办理事项,再造服务流程,提升移动服务办事深度和广度。
(三)建设“跨省通办”统一用户管理平台。基于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环境,建设“跨省通办”统一用户管理平台,将“跨省通办”各地区政务服务平台的业务系统接入,实现单点登录多系统跳转操作。受理地工作人员登录平台,通过跳转功能,“同台”受理,进行“跨省通办”业务办理,提升工作效能。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信阳市“跨省通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直有关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市政务大数据局牵头,负责“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工作统筹推进。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对行业主管领域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的政策、业务、系统、数据支持力度,及时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确定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落实,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跨省通办”事项进行调整更新,服务保障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建立首站受理责任机制,对事项的办理进程和结果及时跟踪了解,并及时向办事市场主体、办事群众反馈;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利用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办事前、办事中信用核查,办结后结果公示,提交虚假材料撤销审批服务结果并计入其信用档案;建立轮值负责机制,协作城市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跨省通办”合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三)扩大宣传推广。积极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方式,推动“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工作的宣传推广。通过市县电视、广播、报纸、各级政府网站、信阳政务、智慧政务公众号及各部门公众号等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形式和载体,扩大办事企业和群众对此项服务举措知晓率和使用率,使企业和群众感受到政务服务新举措带来的方便和快捷,达到群众满意度和政务服务质量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