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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信阳市质量技术检验测试中心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09-16 09:08 | 浏览次数: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测试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阳市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检验检测工作。拟订全市检验检测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建立、保存、使用本地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质量检验设备装置;承担量值传递,强制检定、仲裁检定、委托检定、非强制检定和测试任务;承担与本地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质量检验任务和适应质量技术监督执法需要的监督检验任务;承担条码、代码、信息网络系统的技术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测试中心内设机构15个,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总工办、化工科、物检科、非金属科、力学科、衡器管理科、三表科、收发科、理化科、编码办、创文办、业务科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中心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0个:

1.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088.5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6.93万元,增长9.83%。主要原因是落实各项增人增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043.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1.86万元,占99.9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34万元,占0.0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088.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6.72万元,占94.17%;项目支出121.80万元,占5.8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087.1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6.59万元,增长9.82%。主要原因是落实各项增人增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7.1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9.94%。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1.90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落实各项增人增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等

(二)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7.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91.56万元,占8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38万元,占6.8%;卫生健康支出60.9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91.35万元,占4.4%

(三)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25.55万元,支出决算为208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4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25.55万元,支出决算为208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未含上年结转数,而结转资金的支出数体现在支出决算中,年中财政追加人员经费预算等造成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65.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89.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6.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8.97万元,完成预算的28.02%。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类公务接待任务,压缩各项“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29万元,完成预算的29.61%,占92.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8万元,完成预算的16.93%,占7.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初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8.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6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2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期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量。

3.公务接待费初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类公务接待任务。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2021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我部门(单位)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2087.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89.0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6.32万元;支出项目共1个,支出金额120万元。其中,进行项目绩效自评1个,自评金额120万元;纳入重点绩效评价(部门评价或财政评价)0个,评价金额0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符合相关规定,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体系比较清晰,评价标准较为科学,项目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初步建立,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任务质量完成较高,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群众满意度较好,按照设定的评价指标,项目预算执行率较好,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2021年度信阳市质量技术检验测试中心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