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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信阳市物价检查处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09-16 08:41 | 浏览次数: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物价检查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阳市物价检查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价格和收费政策及物价监督检查的法规、规章。

2、组织实施上级业务部门统一部署的各种行业性价格和收费检查、专项价格和收费检查。

3、组织实施“明码标价”和价格诚信工作。

4、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5、受理不服下级物价检查机构处罚而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和申诉案件。

6、受理并查处举报人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和上级机构以及其他部门转办的价格举报案件。

二、机构设置

信阳市物价检查处内设机构7个,包括:办公室工业价格检查科。另设有案件审理科市场监督科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12.2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7.41万元,下降19.1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12.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2.20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12.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20万元,占90.78%;项目支出38.00万元,占9.2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12.2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4.39万元,下降18.6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2.2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94.39万元,增长(下降)-18.6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2.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6.39万元,占88.89%。

(三)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7.13万元,支出决算为412.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7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366.39万元,支出决算为36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0.64万元,支出决算为2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0.07万元,支出决算为1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5.10万元,支出决算为15.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4.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7.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7.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0.67%。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运行费作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5万元,完成预算的1.34%,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初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运行减少。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5万元。主要用于加油、车辆保险等。2021年期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初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2021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以实现绩效目标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扎实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以上预算绩效情况,我单位较好的完成了2021年绩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2021年度信阳市物价检查处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