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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09-16 23:15 | 浏览次数: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局概况

部门职责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职责

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 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浉河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市场 监督管理有关政策和法律,参与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 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 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 负责浉河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浉河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 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 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 负责组织和指导浉河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浉河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负责依法查处浉河区市场监管领域的违法案件,协调跨区域执法工作。规范浉河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 负责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相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 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违法广告、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 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指导浉河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浉河区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拟订浉河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指导浉河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 负责浉河区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浉河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 负责浉河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 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浉河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 负责浉河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九) 负责浉河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拟订浉河区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十)负责浉河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浉河区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 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浉河区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洒河区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浉河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 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 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浉河区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管理浉河区商品条码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浉河区检验检测工作。拟订浉河区检验检测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浉河区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浉河区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和保护运用。拟订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交易运营的政策、规划。 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商标专利 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促进浉河区非公经济发展,指导、协调浉河区 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十八)负责浉河区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 检查和处罚。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对浉河区疫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 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质量监管。负责浉河区药品、 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总体质量状况的评价性抽样检验和监督 性检验工作,组织开展浉河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实施浉河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十九)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与浉河、老城公安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浉河、老城公安分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 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 速进行审查,并依法做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与区农业农村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 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 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区 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 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 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 监管合力。

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会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 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与区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区商务局负责与经贸相关的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合作磋商和立场协调,负责拟订药品流 通发展规划和政策等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二、机构设置

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内设31个股(室):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人事股、科技和财务审计股、法规股、执法稽查股、登记注册股(非公经济促进股、小微企业个体工 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股)、行政审批股、信用监督管理股、反不正当竞争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市场合同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广告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质量发展与认证监督管理股、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股、标准化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股、药品监督管理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工作股(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 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价格监督检查股、信访室。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股。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2021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936.72万元。与上年度 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148.42万元,增长(下 降)3.9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 年度收入合计3,499.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486.14万元,占 99.63%;上级补助 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 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3.00万元,占 0.3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 3,86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5.55 万元,占80.16%;项目支出 766.41万元,占19.8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 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占0.00%。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 3,858.1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减 少)169.75万元,增长(下 降)4.6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58.1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99.9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 少)541.75万元,增长(下 降)16.3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58.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58.14万元,占100%。

(三)具体情况。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78.07万元,支出决算为 3,85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6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136.07万元,支出决算为309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9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年初预算为112万元,支出决算为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1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清理了往来款挂帐问题。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市局拨付质量安全专项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清理了往来款挂帐问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91.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928.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 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9.27万元;公用经费163.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 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 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4.00万元,支出决算为 28.45万元,完成预算的44.46%。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8.45万元, 完成预算的50.81%,占 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具体情 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56.00万元,支出决算为 28.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8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8.45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的正常运行。2021年期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量。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383.88万元,支出决算为16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5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弥补差供和自收自支后勤人员的人员经费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 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8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 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 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为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我单位按照要求,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在评价中主要遵循适用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产出与效果相结合原则。重点考虑产出与效果相结合,既考虑设计效果指标,反映专项资金绩效水平,又要设计效果指标,反映项目预算执行、管理的好坏。在绩效评价指标评价中主要采用的指标包括:社会效益指标、资金使用指标和资金管理指标等,通过设定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分别根据自评项目填写实际确定的各项具体指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预算资金37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管理不仅是自我约束的有效手段,还是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效率效果的科学方式和重要内容。由于绩效管理规范化建设还存在着很多薄弱环节。开展绩效管理报告编报工作,旨在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建设工作,更好地发挥绩效管理在提升绩效管理治理水平、规范绩效管理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的重要作用。

1、增强绩效管理意识,营造良好绩效管理环境

单位和个人不合理的公务行为,会影响到整个市场监管部门在老百姓心中的公信力,因此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依靠绩效管理对权力进行监管。要对权力运用、资金分配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建立以风险为导向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并在年度考核、任期评价中有具体体现,同时通过学习培训和监管系统的反馈,促使领导充分认识绩效管理重要性并以身作则。树立全员参与的绩效管理意识,每个人要按照自己的职责权限、范围和程序去工作,从而形成全过程的制约和监督。

2规范绩效管理机制建设,形成有效的自我约束

对履职过程中的各项业务进行梳理,通过组织结构图和业务流程图来明确关键绩效管理岗位,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并实现岗位之间的制约和监督。要加强预算执行分析机制等评价手段,通过定期地与公务信息的融合分析,反馈资金的使用效益,促使财务信息提高含金量,在决策中发挥作用。定期自查制度执行情况,并保持风险敏感度,针对新问题、新情况及外部监管者的发现,从制度上修正或完善,并关注修正完善后反馈信息。

3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形成“闭环”的责任体系

制定针对性的岗位说明书,明确每个人在绩效管理实施环节中的责任,并通过惩戒措施和考评机制促使他们担负起各自的责任。严格执行有责必究的"买单制",出了问题要追本溯源,如重大决策发生失误,必须查看集体决策讨论记录,按照班子成员各自的表态发言确定各自的责任。同时探索建立部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量化行政效率和效果,并运用电子监察系统的实时监控功能,客观地对在履行法定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使用财政资金、依法行政以及工作效率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4 整合监管资源,建立全方位的监管方式

设立相对独立的绩效管理监督岗位,并直接向领导负责。加强对事前和事中的监督和事后的总结评价,充分发挥自我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加强与纪检、财政、审计等外部监管部门的网络平台建设,通过信息共享和动态监管,提请监督部门对绩效管理的建设进行业务上的指导和监督考评。推进政务信息的公开化,真实、及时、完整地披露履行公共职责的情况,为公众监督提供畅通平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2021年度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