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09日 浏览次数:()
为切实守护民生福2024年反不正当竞争祉,维护“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合法权益。2024年,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部署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守护行动,以规范民生领域营销行为为重点,严厉打击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为有效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增强经营主体诚信守法、合规经营的意识,共同维护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现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山东XX润滑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2024年3月,我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市场上汽车配件、润滑油产品质量与宣传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山东XX润滑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三个批次的耕神®润滑油,其外包装箱5个面宣传内容为“CCTV7军事 农业中央电视台军事农业频道推广品牌”、“本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本企业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内容,箱内产品标签上标注有“CCTV7中央电视台农业频道上榜品牌”等信息,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产品的相关证书。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做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本案中,在无央视授权的情况下,当事人在其产品包装和广告营销活动中借央视之名做宣传,在外包装箱上标注“本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本企业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来欺骗经营者和消费者,同时在无科学依据的情况下夸大自身产品的功效,并贬低同类产品,其行为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查办此类案件有利于震慑不法经营者,避免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效应,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