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5日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简化我市企业档案迁移登记流程,现决定在全市实行“企业档案迁移一次办”改革,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企业档案迁移一次办”工作改革,打通企业迁入地登记机关和迁出地登记机关的交互壁垒,取消原来由企业往返迁入、迁出登记机关申请、调取企业档案的环节,改由登记机关内部衔接,实现企业市内迁移登记“一次申请、最快办结”,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率,降低企业办事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信阳市市场主体在信阳市域范围内迁移,包括各县、区、分局之间的企业迁移和各县、区、分局与市本级之间的企业迁移。
本公告所指企业档案迁移,是指因企业住所或企业类型发生变化,超越了原登记机关地域管辖范围或级别管辖权限而导致的登记机关变更,不包括因区划调整、登记机关调整登记管辖等客观因素导致的登记机关变更。
三、提交材料
企业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市场主体迁移申请书》(一式两份)。
(2)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复印件。
迁入地登记机关须对拟迁入企业的注册地和企业类型进行审核。符合迁入条件的,拟迁入登记机关立即向拟迁出登记机关全面了解拟迁移企业档案(含电子档案)是否完整,是否存在影响迁移的异常状态等警示情况,拟迁出登记机关应予配合。
1.存在影响迁移的异常情况,拟迁入登记机关现场向企业说明,待异常情况解除后方能办理迁移登记。
2.不存在影响迁移的异常情况,当场受理迁移申请。
拟迁入登记机关同时一次告知申请人申请登记事项变更或换发营业执照所需材料。
具体业务办理请咨询拟迁入地登记机关,咨询电话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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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各级迁入地登记机关咨询电话
辖区 |
咨询电话 |
市直 |
6369825 |
浉河区 |
6610822 |
平桥区 |
3771175 |
羊山新区 |
6651026 |
罗山县 |
2178019 |
光山县 |
8590152 |
新县 |
7622323 |
商城县 |
8110580 |
固始县 |
4999112 |
潢川县 |
3950026/3160897 |
淮滨县 |
7791099 |
息县 |
5928109 |
南湾湖风景区 |
6397986 |
高新区 |
3712917 |
鸡公山管理区 |
6991979 |
上天梯 |
3886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