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物品招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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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2日 浏览次数:()

2022年8月22日,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固始县公安部门在固始县域查获5辆解放牌货车“前车牌皖SA7241、后车牌豫A512P,前车牌豫NK4097、后车牌豫NBA12挂,前车牌豫NJ6380、后车牌豫C75K7挂,前车牌皖KW8973、后车牌豫NAT71挂,前车牌豫NT1902、后车牌豫NRA73挂”。货车内运输有冷冻肉制品,共计约136吨。因现场人员不能提供上述冷冻肉制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我局对该批货物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现请被扣押货物的物主到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领。因该批货物容易变质,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权利人不明确的,可以依法公告,公告期满后仍没有权利人同意或者申请的,可以依法先行处置。”的规定,自登报之日起逾期5日未领取,我局将依据财政部《罚没财务管理办法》先行处置。

联系地址: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湖东办公区

联系电话:0376-6689160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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