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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6-30 18:38 | 浏览次数:
2020年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二)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设置

二、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附件: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政策和法律,参与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查处重大复杂案件,协调跨区域执法工作。规范全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相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指导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市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拟订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指导信阳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市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全市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指导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9、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全市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10、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全市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全市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全市商品条码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检验检测工作。拟订全市检验检测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5、负责全市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和保护运用。拟订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交易运营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商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7、负责促进全市非公经济发展,指导、协调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18、负责全市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对全市疫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质量监管。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总体质量状况的评价性抽样检验和监督性检验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实施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1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设置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预决算归口市局管理的局属单位预算,分别是:

1.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原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

3.原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天梯分局

4.信阳市消费者协会

5.信阳市个体私营协会

6.原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专业分局

7.原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羊山新区分局

8.原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明港分局

9.原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鸡公山分局

10.原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支队

11.原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浉河分局

12.原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桥分局

13.浉河区消费者协会办事机构

14.浉河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办事机构

15.平桥区消费者协会办事机构

16.平桥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办事机构

17.信阳市物价检查处

18.原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

19.原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浉河区分局

20.原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平桥区分局

21.原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分局

22.原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23.原信阳市纤维检验所

24. 原信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5. 原信阳市食品安全监督所

26. 信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现有33个科室,为办公室、综合规划科、法规科、执法稽查科、登记注册科、行政审批科、信用监督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科、反不正当竞争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科、标准化科、认证监督管理科、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促进科、知识产权保护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非公经济促进科、科技和财务科、人事科。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共有编制1206人,其中:行政编制761人,事业编制445人;在职人员1102人,离退休人员512人。

二、2020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收入总计12897.0456万元,支出总计12897.045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73.5757万元,减少6.34%。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及2020年文明奖未编入预算减少收入。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收入预算12897.04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872.045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5.0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支出预算12897.04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37.0282万元,占79.37%,项目支出2660.0174万元,占20.6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2872.045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870.5757万元,减少6.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及2020年文明奖未编入预算减少收入;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未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2872.04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8025.0884万元,占年初预算62.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0.6857万元,占年初预算8.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464.4997万元,占年初预算3.61%;运转类项目支出2635.017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0.47%;住房保障类支出696.754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4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237.02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22.40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914.62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26.0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增加35.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费(境)费0万元。2020年度预算没有安排因公出国费(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5.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5.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10.00万元。原因为:车辆报废减少车辆运行费,根据上级要求,每辆执法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暂安排5万元。

3、公务接待费191.0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增加45.0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局系统内单位结构进行调整增加二级单位形成预算增加,我局将按照中央国务院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665.5855万元,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没有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6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套。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直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直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年检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