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救济渠道公示
一、申请行政复议
1、复议机关:信阳市人民政府
2、复议期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60日之内。
二、行政诉讼
1、行政诉讼机关:平桥区人民法院。
2、行政诉讼期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六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