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7日 浏览次数:()
为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更严格的标准、更有效的监管、更优质的服务推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市局决定开展市场监管系统行风问题公开接访日和热线日活动,将安排领导现场接待、受理行风问题线索。
一、涉及行风问题线索
(一)违规设置行政审批事项。违规或变相设置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行政许可事项设置不公开、不透明,违规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条件、环节和申请材料等问题。
(二)政务窗口服务不规范。政务服务窗口办事流程复杂、申请材料繁多、许可条款模糊、办理数量限额、办理时间冗长,窗口办事人员业务不熟、纪律松散、办事拖拉、让群众反复跑等问题。
(三)日常监管随意检查、重复检查。检查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规范、擅自扩大重点监管领域和范围等问题。
(四)增加市场主体负担。市场监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与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搞利益勾兑,强制企业接受各类有偿咨询和服务问题。
(五)行政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粗暴、任性执法、不文明执法,滥用羁押性、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企业财产,滥用自由裁量权,类案异罚、畸轻畸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向企业和管理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执法人员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执法犯法等问题。
(六)市场监管部门在履职尽责中发生的其他问题。
二、接访流程
(一)公告。通过市场监管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接访领导和时间安排。
(二)登记。办公室安排专人引导来访人员到接访地点,通知接访领导、接访人员及时接访;接访人员对群众来访、来电提出的诉求事项应及时、全面、客观、准确登记,包括来访、来电人反映问题的主要情况,诉求及理由,之前来访、来电过程及有关机关、单位办理情况,本次来访、来电处理情况等;对需进一步接访或需要疏导的来访、来电事项,要认真倾听群众反映的诉求,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政策解释和路径指引工作。
(三)接访。接访人员要认真核对来访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查看相关材料,听取来访人的陈述,询问有关情况。接访后,对于需转送、交办、督办的来访事项,引导来访人返回属地,向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反映并配合调查核实处理。有法律规定途径的,引导来访人配合有关机关、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处理。
(四)处理。对依照职责属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决定的,及时按业务归口进行转送,并依法依规办理。对来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依照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管辖层级,引导来访人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对来访、来电人提出的投诉举报事项,按照投诉举报受理流程交由相关部门受理。对不予受理的,向来访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做好疏导引导工作。
三、时间地点
2023年11月21日、11月28日、12月5日、12月12日、12月19日为公开接访日,公开接访地点为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五大道100号)机关办公楼一楼信访接待室。
当日接访领导和接访人员保持在岗(正常办公),若有来访人员,办公室应及时通知接访领导、接访人员到来访接待场所接待,接访领导因故不能到场的,要提前商请其他领导代替接访。
四、来访须知
1.来访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反映问题的相关材料,根据工作人员安排,文明有序排队等候。
2.来访、来电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合理、合法表达诉求。同一案件或事项,涉及多个当事人的,须推选来访代表,代表人数不超过3人。
3.来电人员若逢相关电话处于忙线或无法打通时,请拨打局办公室电话,由办公室人员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回电接访。
4.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拍照、录音、录像。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7日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风建设
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安排
日 期 |
接访领导 |
接访单位 |
接访人员 |
|
11月21日 |
上午 |
张向阳 (党组书记、局长) |
办公室 |
黄守林 |
下午 |
张志中 (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高级主办) |
办公室 |
黄守林 |
|
11月28日 |
上午 |
陈长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 |
法规科 |
陈章胜 |
下午 |
曹 斌 (二级高级主办) |
行政审批科 |
郑锡华 |
|
12月5日 |
上午 |
杨志峰 (二级高级主办) |
机关纪委 |
张 丽 |
下午 |
人 事 科 机关党委 |
梅孔祥 王 涛 |
||
12月12日 |
上午 |
邓云峰 (二级高级主办) |
信用监管科 |
杨 轶 |
下午 |
执法稽查科 |
徐光照 |
||
12月19日 |
上午 |
王志忠 (三级高级主办) |
12315 指挥中心 |
吴章辉 |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风建设
重点部门单位热线电话
市局办公室:0376-6312018
市局法规科: 0376-6312055
市局执法稽查科:0376-6312110
市局行政审批科:0376-6369827
市局信用监管科:0376-6312086
市局人事科:0376-6312022
市局机关党委:0376-6312073
市局机关纪委:0376-6312072
市局12315指挥中心:0376-63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