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制止食品浪费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时间:2025-01-15 来源: 阅读量: 【字号:【打印正文】

爱惜粮食,反对浪费,从你我做起。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积极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社会氛围,依法纠正、查处了多起餐饮浪费违法行为,现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浉河区某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4513日,浉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浉河区某餐饮店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餐饮店未按规定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浉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2024517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该餐饮店改正情况进行复查,当事人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案例二:平桥区某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499日,平桥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平桥区某餐饮店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餐饮店未按规定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平桥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2024918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该餐饮店改正情况进行复查,当事人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案例三:罗山县新区某土菜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41031日,罗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罗山县新区某土菜馆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餐饮店未按规定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罗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2024114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该餐饮店改正情况进行复查,当事人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案例四:光山县某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41024日,光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光山县某餐饮店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餐饮店未按规定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光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2024111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该餐饮店改正情况进行复查,当事人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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