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推进数字经济包容审慎监管措施的
实施意见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工作分解方案的通知》(信政办〔2022〕15号)文件要求,决定探索推进数字经济包容审慎监管措施,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加快培育壮大新动能,建立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市场监管体系,对除涉及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等以外的领域,特别是对数字经济领域,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模式,全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为信阳打造区域性标杆城市注入新动力。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原则。根据权责法定,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监管责任,规范监管程序和标准,推进监管的法治化、规范化。
(二)宽严相济原则。既要坚持底线思维,严格监管,守住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生命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底线,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又要遵循市场规律和发挥市场功能的监管机制,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营造宽松的市场氛围。
(三)鼓励创新原则。对数字经济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留足新兴产业发展空间,营造创新环境。
(四)公正高效原则。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主要措施
(一)优化准入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培育
1.实行“容缺受理”机制。推行企业开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承诺代替证明。凡不涉及前置许可的新兴产业企业,没有较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情形,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基本符合登记要求,部分申请材料需要完善和补充时,经申请人书面承诺补齐申请材料,可以先行受理。
2.加快“证照分离”改革。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部署,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在开发区等功能区加大改革试点力度,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着力推动“照后减证”、简化审批,助力企业“快入准营”。
3.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落实国家、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有关规定,明确清单编制、管理、实施和监督的基本规则,清理清单之外许可或违规实施的变相许可。对照国家、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时编制并公布市、区县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健全完善动态调整机制。
4.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配合国家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推动“非禁即入”要求落实。
(二)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探索实行“包容期”监管。给予数字经济发展包容期,在“包容期”内采取建议、提醒、约谈等柔性监管方式,广泛使用宣传引导、信用承诺、行政和告诫等非强制性手段,引导和督促市场主体合法经营,预防和避免违法行为发生,试行有温度的监管执法,试行降低“包容期”内企业检查频次,除投诉举报、转办交办、专项整治行动等情况外,对低风险企业“无事不扰”比例达50%。
2.推行容错纠错机制。探索制定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少用慎用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综合衡量违法行为情节、危害后果及当事人改正情况,对非主观错误、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在可控范围内实行容错纠错,将行政执法对企业经营实质性影响降到更小程度。
3.开展对数字经济领域市场准入事项数量多、条件高、手续繁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改。
4.构建企业家投诉举报保护机制。建立针对举报、投诉企业或者个人进行隐性威胁刁难、软性打击报复的反馈途径,在针对举报、投诉过本部门的企业或个人开展执法检查时,建立更为严格的审批程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对数字经济市场主体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统筹协调,着力于积极探索符合企业行业特点的触发式监管方式,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努力提升社会共治水平,确保包容审慎监管取得扎实成效。
(二)创新监管模式。科学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和力量,综合运用市场监管职能和手段,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领域全链条监管,探索建立触发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和包容审慎监管四位一体的新型监管模式,提高监管的精准性、靶向性、协同性。
(三)营造舆论氛围。对数字经济市场主体实行包容审慎监管,要把宣传工作贯穿始终,注重收集数字经济包容审慎监管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和实践效果,依托各方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经验总结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2022年12月30日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数字经济包容审慎监管措施的实施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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